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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
2007年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
院校名称(盖章)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
院校代号 13818 层次 高职 性质 公办 类型 职业技术学院
网 址 http://www.gzqy.cn 考生咨询电话 0851-5402845
办学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286号(东校区)
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村路10号(西校区)
录取规则:
一、学院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德、智、体、美综合衡量,择优录取。
二、在统考成绩达到相应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,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%。
三、学院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应填有我院志愿、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,若第一志愿不能录满,则依次录取第二、三志愿或调剂录取志愿考生,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按自愿和分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考生所填专业都无法满足时,若服从专业调剂,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院其他专业进行调剂录取,若不服从专业调剂,作退档处理。
四、体检标准参照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执行。
五、艺术类考生按各省区规定录取,文理兼收,根据生源情况,文理科计划可作调整。我院认同各省区组织的艺术类考试成绩。
六、根据国家规定,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、住宿费、书本费及按规定收取的其他杂费,新生入学三个月内,学院对其进行复查,复查不合格者,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,直至取消入学资格。
七、收费标准:艺术类专业 4000元/年 ;经济管理类2300元/年、工科类 2400元/年;住宿费400--700元/年,书本费按实收取。
八、学院设有奖学金、助学金、贫困补助金,协助解决助学贷款。
备注:高校招生简章及章程仅供参考,如与学校公布的不一致的,请以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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